根据年筹资工作安排,年参保群众持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为保证参保群众正确用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社保卡的功能、使用及用卡相关事宜
(一)社保卡的功能。社会保障卡是集金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卡。社保卡的制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信息中心提取养老保险和医保参保数据,按照云南省内一个身份证号制作一张卡的原则统一制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同时使用一张社保卡。
(二)社保卡的新制作和错卡的处理。已参加我县医疗保险的人员,到村(居)委会未领取到社保卡的或领取的社保卡与身份证信息不相符的,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带户口薄原件;满16周岁的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人社局信息中心进行制卡或信息变更申请后,到制卡银行办理制卡业务。同时需要到县医保局更正参保信息,使其与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方可正常使用。
(三)社保卡的城市转移。大理州内参保但社保卡由州外制作的需进行卡城市转移后方可使用。转移方法由参保人在制卡地领取社保卡并激活后,持社保卡到参保地人社局信息中心进行城市转移。
(四)社保卡的使用及补卡。已领取的社保卡到制卡银行网点进行激活后方可使用金融、医保和养老保险等功能,金融功能初始密码由银行提供,医保功能初始密码为六个零,参保人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只需输入初始密码即可进行医疗费用报销。社保卡的补办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制卡银行办理(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带户口薄原件)。
二、县域外就诊医疗费用报销相关事宜
社保卡实现了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异地就医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报销,但需在参保地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实现。不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的,报销比例将下调10%。
(一)参保人临时到统筹区外就诊。参保人医院就诊的,按照逐级转诊的原则就诊,州医院、中医院办理转诊转诊手续;医院、中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同时携带社保卡、入院证到宾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异地开通或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省外的还需到医保局参保股绑定社会保障卡。
(二)参保人长期居住异地就诊。参保人因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长期居住异地的,需持社保卡到宾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后,省外的还需到医保局参保股绑定社会保障卡。
特此通告
宾川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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