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公告
根据《宾川县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首批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城镇廉租住房)先租后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售房源
共计划出售县城区保障性住房套,其中:阳光小区套,金惠小区套。
二、出售对象
凡租住阳光小区和金惠小区保障性住房一年以上(含一年)、具备一定支付能力且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的住房保障对象,可自愿申请购买所租住的保障性住房。经有关部门复审和公示,仍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条件的,给予办理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有关手续。
三、出售价格
本批保障性住房按照实测建筑面积,以元/每平方米的基准价格进行出售,并根据楼层,实行差价销售,具体为:二层和五层按元/平方米销售;一层和六层按元/平方米销售;三层和四层按元/平方米销售。
以上出售价格不包含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房产交易手续费、契税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勘测费、工本费等税费。
四、出售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受理申请
(年6月12日至6月21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户代表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到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申请登记,领取并如实填写《宾川县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申请审核表》中同住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住房和车辆拥有情况。宾川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