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的通知》(云人社通〔〕45号)文件精神,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元的标准予以外出务工奖补,贫困劳动力凭务工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就宾川县年第四批申报外出务工奖补拟兑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年4月24日-年4月28日),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宾川县就业局反映。(联系-)
宾川县就业局年4月24日宾川县年申报外出务工奖补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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