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司法局发出表扬决定书人民资讯

「本文来源:宁夏法治报」

本报讯(记者马妮娜)近日,永宁县司法局杨和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等3人因助人为乐受到永宁县司法局表扬。这是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永宁县发出的第一封表扬决定书。

5月28日,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和同事下班回家途中,同事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受伤严重,都被压在车下,其中一人休克。陈某某主动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移开车辆对伤员进行简单救助。医护人员到场后,他帮助医护人员把伤者抬上救护车,配合交警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某和儿子马某入矫初始,一度自卑压抑、态度消极。通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耐心开导、细致矫正,2人深刻反思,进而正视自己的犯罪事实,服从法院判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7月9日,2人在田里干活时,遇到一名迷路老人。他们先安抚好老人的情绪,后拨打报警求助,等待民警将老人送回家。整个过程2个多小时,虽然耽误了干农活,但看到老人被安全送走,2人心里很踏实。

得知3名社区矫正对象助人为乐的事迹后,杨和司法所立即核实事实经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及时向永宁县司法局上报3人的好人好事审批材料,永宁县司法局审核后作出表扬决定。在近日召开的集中教育大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了3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对象表扬决定书》,鼓励其他社区矫正对象以正确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积极融入社会、回报社会。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1794.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